
1 topbandit 2017-11-10 09:35:18 +08:00 对方极有可能是个基! |
2 mokeyjay 2017-11-10 09:43:33 +08:00 我的小博客也被采过……能怎么办?我也很绝望啊 |
3 zj299792458 2017-11-10 09:52:45 +08:00 那只有最后一种办法了,就是上 v2 发帖 |
4 l57t7q 2017-11-10 10:11:03 +08:00 地址是啥?我也去采集 |
5 Junn 2017-11-10 10:12:31 +08:00 采集有啥关系?费点流量而已! |
6 alienx717 2017-11-10 10:43:54 +08:00 有人关注你的东西了…… |
7 lianxiaoyi 2017-11-10 11:10:20 +08:00 求国外 9.9 的 vs 链接地址 |
8 juneszh 2017-11-10 11:19:59 +08:00 坐等养肥了 发律师信收钱吧 5000 条数据就可走刑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[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;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;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] 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,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,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 |
9 cljnnn 2017-11-10 13:05:03 +08:00 @zj299792458 在 V2 上问怎么办,被回答“上 v2 发帖”该怎么办? |
10 qping 2017-11-10 13:08:56 +08:00 当然是原谅他 |
11 110male 2017-11-10 13:11:23 +08:00 找人砍他。 |
12 zoffy 2017-11-10 13:18:07 +08:00 顺着网线过去打他 |
13 happy8109 2017-11-10 13:19:43 +08:00 同求国外 9.9 的 vps |
14 jisibencom OP |
16 Rice 2017-11-10 15:27:45 +08:00 via Android 插点广告上去 |
17 hugee 2017-11-10 16:07:58 +08:00 via Android 要么忍,要么关站。 |
18 kitty7030 2017-11-10 17:09:09 +08:00 3ip 搜索引擎 bot 也不来吗 |
20 anmaz 2017-11-10 17:20:33 +08:00 via Android ban |
21 paradoxs 2017-11-10 17:21:39 +08:00 采集和爬虫有什么区别? |
22 newhua 2017-11-10 17:30:39 +08:00 via Android 挂点广告赚点钱 |
23 Alwaysonline 2017-11-10 17:31:49 +08:00 有人采集要开心哦。 |
24 jiangzhuo 2017-11-10 17:32:29 +08:00 投毒啊, 毒死爬虫 |
25 buir 2017-11-11 20:38:44 +08:00 8 楼 笑死爷爷了。我真心的~ |
26 juneszh 2017-11-15 09:26:49 +08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