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今年在深圳某腾讯系公司实习,来之前承诺与腾讯实习生同薪酬。昨天刚发第一个月工资,却发现公司把住房补贴+交通补贴+工资算一块儿,一起扣除了我们 20%劳务税。
HR 回复说,是税务局认为我们的合同无三方,应按劳务合同征收。之后问了在鹅厂实习的室友,双方协议,按个税缴纳。
想向各位老司机请教,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?如果我想争取更多的实习生权益,该如何行动?
HR 回复说,是税务局认为我们的合同无三方,应按劳务合同征收。之后问了在鹅厂实习的室友,双方协议,按个税缴纳。
想向各位老司机请教,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?如果我想争取更多的实习生权益,该如何行动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