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 A 公司某天突发奇想,找无关人开了家 B 有限公司(有独立法人),B 公司与 A 公司无资本关系,注册资本只有 1 万元,然后各种手段威逼利诱把 A 公司的某业务线员工重新签合同到 B 公司。
某天 A 公司突然裁撤业务线,想解雇 B 公司的这些人,直接告诉签了 B 公司的所有人明天不用来了,喜欢仲裁就去仲裁喜欢告就告。
如果这个时候 B 公司的人选择去告,那么
- 由于 B 公司是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只有 1 万元,名下无可执行财产,那么劳动者还能不能拿到应得的赔偿?
- 如果拿不到赔偿,受制于有限责任制,法人是否应该承担剩下的赔偿义务?
- 举证在 A 公司的工作事实,能不能让 A 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
